企业应急灯失效逾期未改被罚
来源:电气元件 发布时间:2023-10-11 22:59:36本报衡阳讯近来,湖南宝康医药有限公司因运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责令期限整改后逾期未改,被衡阳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其单位首要负责人依法处分500元。
湖南宝康医药有限公司坐落石鼓区松木经济开发区新安路10号,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该公司展开消防产品专项查看时,发现该公司运用的消防应急灯具主电源切断后5秒内未转入应急状况,大队消防监督员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查看断定规矩》,断定该公司运用的应急灯具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下发《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责令其5日内整改。到期复查后,发现该单位仍未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大队下发了《行政处分决定书》,给予湖南宝康医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对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王某罚款人民币500元,合计5500元的行政处分。该单位与有关人员表明承受处分,汲取这次的经验,活跃改正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按期交纳了罚款。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强消防产品的专项整治举动,对辖区出售、运用不合格或运用已筛选消防产品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为发明杰出的消防安全环境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