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了!消防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产品新规范作废年限3年起
来源:工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28 13:43:12据我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下称“中消会”)音讯,经中消会集体规范技能委员会审阅查看经过,报经中消会秘书长办公会审阅经过,中消会同意发布T/CPQS XF005一2023《消防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产品修理、替换及相关服务》集体规范。该规范自2023年5月25日发布2023年5月26日起施行。
规范清晰了,消防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产品作废及替换的年限。其间灯具类产品自出厂之日起的最高作废年限应契合下述要求:
a)低功率设备类产品:7 年(电池/开关电源不契合规范要求的应作废或替换);
b)中功率设备类产品:6 年(电池/开关电源不契合规范要求的应作废或替换);
c)大功率设备类产品:5 年(电池/开关电源不契合规范要求的应作废或替换);
d)封闭式设备类产品:4 年(电池/开关电源不契合规范要求的应作废或替换);
新规范中,还清晰了,消防应急产品修理应加施修理信息标志,其标准和款式应契合图1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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