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消防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修建规划规划防火标准
来源:工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03 02:19:312 应设置在分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上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上上。灯火分散指示标志的距离不该大于20m;关于袋形走道,不该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该大于1.0m。
10.3.6 下列修建或场所应在分散走道和首要分散途径的地上上增设能坚持视觉接连的灯火分散指示标志或蓄光分散指示标志:
1033消防控制室消防专用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产生火灾时仍需正常作业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该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1 除修建高度小于27m的住所修建外,民用修建、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分散照明:
5 座位数超越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越3000个的体育馆、礼堂或礼堂;
6 车站、码头修建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修建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10.3.7 修建内设置的消防分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灯具,除应契合本标准的规则外,
还应契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体系》GB 17945的规则。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专用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产生火灾时仍需正常作业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该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4 分散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10.3.5 公共修建、修建高度大于54m的住所修建、高层厂房(仓库)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火分散指示标志,并应契合下列规则:
2 关于人员密布场所、流亡层(间),不该低于3.0lx;关于老年人照顾设备、病房楼或手术部的流亡间,不该低于10.0lx。
3 关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流亡走道,不该低于5.0lx;关于人员密布场所、老年人照顾设备、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流亡走道,不该低于10.0lx。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流亡走道、流亡层(间);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修建面积大于200㎡的ຫໍສະໝຸດ Baidu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布的场所;